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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爱与逻辑第一次看到和妈妈的这张合影,就给我触动不小。那种感觉就是觉得哇,她好厉害,自己都那么小,还抱了个圆圆的我。到现在,我可以坐在这里写这篇文章。我把这张照片放在我的钱包里大半年,觉得这是一张超有力量的照片。提醒着我,你看妈妈也只是个小孩子。而这两天我却忘了它,这不能不引起我的重视。
我能感受自省的力量,但却在真正需要反思的时候投入进了逻辑的漩涡不可自拔。
我试图用我一套套的逻辑去说服,强求一种自以为是的平等。得到了我才安心;得不到,我就坚持到底。
只因为这一切,和我假想的不一样。
以爱的名义,在逻辑上战斗,是一件什么样的事?
这一天,我才知道,原来,爱本无逻辑可言。因为爱本身就是最大的逻辑。
由此我想,什么时候准备要一个小孩,也许并不在乎人本身有多成熟完美。就像照片里那时的妈妈,给我一种想去爱怜的感觉,却还扶着我。而却正是这样青涩的她,给了我这个想爱怜她的孩子生命。给了长大的我这个机会。
逻辑让人明事理。爱让人成长。我答应自己,再也不会愚蠢到做逻辑的俘虏。
5月18日 正确的爱我也来继续钻下去。如果说爱有条件才会出现,何谓正确的条件?我们又怎么来判断正确与否呢?我想,一个本质的标准即是否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否顺应了规律。 爱有对象没错,理性的爱是知道什么在爱什么;爱有属性更没错,否则人类社会便陷入伦理的混乱,何来人类史的茁壮。这种伦理的刚固是历史的证明,语言都显得苍白。
爱的层次感属性感是人类的天性,是道,是人类之所以生生不息的基础。
问题是这和同性恋的存在相违背吗?
规律是什么?大多数人是异性恋,小部分是同性恋,这能算规律么?如果算,这是过分的么?如果过分,那怎奈它是规律呢?而且,同性恋史也不是近代社会的事。如果又拿人性来说事,顺应人性是绝对的尊重规律吧。当然如果最后彻底被证明是人性的一部分的话。
那它又是否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呢?有很多同性恋都是极具才华的人,数数古往今来的众多名人,这本身算不算对社会的贡献呢?但是同性恋人群给社会带来的顽疾也不可忽视,艾滋,无可否认,它的传播和同性恋人群的活动有极其密切的关系。那说到这里,异性恋人群的活动同样有尖锐的后果在乐此不疲的产生,性病,堕胎,等等。是否事物在推动发展的同时都会带来弊端,是否应该看主流。也许在同性恋群体这个领域中利弊的权衡还很隐晦,因为它仍处于社会伦理的暗处。
性取向,我想,和爱的属性这个大概念包含的其他内容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作为同性之间的爱慕,化归为爱情内的一种,和亲情友情爱情这三种人类主要情感之间的错位出现的荒谬后果还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之所以讨论这么多,是因为我找到了震撼我的一点:“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不再把同性恋看作一种病态心理,这是中国大陆社会的一个进步。”
既然不是病态,在科学对同性恋的成因认识还较有限的背景下,应该如何去对待这个群体。曾经我将他们默认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所以了解了这些情况才这样的大惊小怪。如果说,一个人对同性产生感情是来源于基因(不排除这种可能),那么能说他是心灵有污点的人吗?难道大多数的异性恋者心灵就没有污点了吗?
接下来说脏的例子。谁会若无其事地在自己枕头上涂抹奶油,在被子放鞋就如同奶油在冰箱里,鞋子放在鞋柜里呢?而且会发自内心的认为干净。如果这个人坚持这样认为,如果不是行为艺术,那这个明显精神错乱的行为还有什么讨论的价值呢?
我有一个朋友,我见证了她性取向改变的过程。原来我以为过了这么多年,她会自我调整到正常的取向。结果哪里知道她一如从前那样坚定,让我这个试图得到她会变回“正常”的人似乎感到了自己的浅薄。当我放松自己,转变立场,设身处地的问她一些问题以后,我觉得她对我的态度也比从前友善许多。也许她也一直对我对这事的大惊小怪敏感并且回避着。所以我会去找相关的资料看。我隐约感到有种天性的东西是不可被战胜的,而这种东西是应该被关怀的。它没有善与恶,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完全跟随内心。当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我才开始百度这一个名词,所以才会有这一系列文章的出现。如果当今世界主流的观点仍将它归为病态,我的角度会不一样,当然也许也就沉默了。没什么好说的,但还是会希望能找到它的心理渊源。将来龙去脉看个明白。所以,我并不是中了西方传媒的毒,而嫌弃自己的Old fashion,刻意博一个与时俱进。
最后我想说的是,抚摸思想,扩大交流,是正确的爱的方式,这是我能肯定的。 5月15日 Blow Up问题: 1.什么是真相?其参照物是什么? 2.感官可信赖吗?摄影又是一个可信赖的感官吗? 3.真相的意义存活时间跨度有多大?难道真如那把断裂的吉他琴头,出了现场,什么也不是? 4.真相和感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又孰轻孰重? 5.最后延伸出来一个荒谬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评判记忆?
这部片子严格说很有点闷,看的时候我有点不耐烦。偶尔有些亮点,但总的来说节奏太缓慢。片子的主题是明确的,穿插了一些嬉皮士文化,虚无主义,女性价值的元素。通过男主角摄影师的手推动一切,然而更诡秘是导演通过本片摄像的工作这个连环拍摄的布景。他们追求的共同目标----真相,如果没有摄影的参照,我们也无法在有生的今日以这样的方式接触到对这样一个特定主题的探讨。摄影在本片中显示出来一种强有力的控制感,对女性,对场景,然而片中关键的事实却跟摄影师开了个最大的玩笑---尸体和照片都不翼而飞。于此,这一切的一切,无从证明,无从谈起。这是在说明什么呢? 作为摄影师的男主角经历了这种讽刺,在片尾和一群嬉皮士打扮的青年打起了假想的网球。他不再以所拍摄到的作为存在的证据,他放弃了那种根植于内心的控制感,开始尝试用身体的感官体验即兴的现场。于是,真正进入内心的东西,也抛弃了它的外化模式,无关乎是真正看到的,还是没有看到的,还是只是通过影像载体看见的。那么,真相与内心的感受孰轻孰重? 写到这里才发现,这真是一部伟大的电影。 The L Word这部剧我是从第五季开始看的,看了一半,想了几个问题。 1.为什么会有同性恋? 2.同性恋和异性恋有什么区别? 3.爱是分性别的吗?
暂时没有深入的去想答案,暂时没有适应突然被给予如此大的空间。女人与女人在一起如此和谐,自然,经历着与男女之间几乎一样的爱慕,缠绵,背叛,嫉妒等等能有的一切。最震撼我的是一个留着胡子想变成男人的名叫Max的女人,跟一个男人的Gay couple。锦上添花的是注射睾丸激素的女人却不幸怀了孕。他只想赶快把孩子生下来,把那该死的腹部和胸部都给压下去。但当满脸络腮胡和一个隆起的腹部在一起出现,像洛杉矶这样宽容的地方都难不表现出惊诧。Max的空间在哪里,又该不该有空间。我一边想着这个问题,一边联想到易性癖这样的心理异常。不知道Max是为了成为gay诱发了后天性易性癖还是一个原发性的易性癖。总之这种群体的处境是尴尬的,想象一个为了成为Lesbian的男人变成了人妖---当然这也没有剧中的Max现象尖锐。 刚刚百度了一下同性恋,结果让我顿觉自己的愚昧和无知。而且有趣的是,这篇文章还是写在5.17日之际(5月17日为国际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简称IDAHO]以降低对同性恋的歧视)。 "It's just the way we live,and love..." 摘录两段台词如下: --I love you,and i am not going to deprive you of something that's so fundamental to who you are. --You need to trust.I know who i am.
In your eyes/I see things i know i can not touch/I know not to reach them/I let them touch me/and i cherish these moments/that we were able to share/however fleeting they may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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